宝宝知识网:实用的宝宝育儿知识网站!
很多新手妈妈搞不懂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如何发放的,究竟是不是一回事,今天【生个宝宝8】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发放的?
图片来源于:孕育妈咪圈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1、定义不同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
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发放机构不同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
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前提不同
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不同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周期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必须满足前9后12。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本质不一样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假期工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发放原则: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即: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发放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发放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全额工资)。
特别提醒:职工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单位女职工A,每月生育津贴为6000元,而A员工的工资为6500元,工资高于津贴,其中的500元差额就需要用人单位补足发放给员工A;
职工B,每月生育津贴为6000元,而B员工的工资为5000元,超过工资部分的10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必须全额发放给员工B。
员工休产假期间,无论单位是先发工资,还是等员工休完产假回来发放生育津贴,具体视单位情况而定,但是无论哪种方式,单位不得克扣员工的生育津贴。
津贴算法:
以北京为例:上一年度单位平均工资(北京市生育最低基数为5080)/30*产假天数即为生育津贴的总额。其中,基础产假天数为128天,难产+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宝宝+15天。
A员工正常缴纳生育险,于1月1日顺产一对双胞胎,A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6000,那么A员工的生育津贴就是:6000/30*(128+15)=28600。
B员工正常缴纳生育险,也于1月1日顺产一个男婴,B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5000,那么B员工的生育津贴就是:5080/30*128=21675。